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法录帮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3.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缓刑,全称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拘役三个月,暂不执行,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六个月期满后,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的,应当重新执行拘役的刑期。《刑法》第七十二条《刑法》第七十三条 TAG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缓刑 刑事辩护 拘役 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