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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限定是什么?

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限定是什么?

一、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限定是什么?

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限定:“教唆他人犯罪”在这里就是指“怂恿、指示他人实施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行为。”

《现代汉语词典》对于“教唆”的解释是指怂恿、指示。而“犯罪”就是教唆行为的内容。这里的“犯罪”指的是我国刑法条文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因为在刑法中,“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同时,对此处的犯罪要严格界定,不适合将所有实施教唆行为的教唆者都作为教唆犯处理。根据刑法谦抑精神和对人身保障的需要,应该只对情节严重的教唆行为科以刑罚。因为情节严重的教唆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表现出教唆者本身的人身危险性,这样就有了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的必要。

二、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几年?

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应当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话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教唆他人犯罪是指怂恿他人作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如果是教唆他人犯罪未遂的话一般会从轻处罚。但是如果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是属于从重处罚的范畴的,教唆犯罪未遂指的是已经实施了犯罪但是犯罪并没有得逞的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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