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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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假药罪无罪辩护词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涉嫌销售假药罪无罪辩护词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涉嫌销售假药罪无罪辩护词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标题。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3、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

4、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5、《刑法》不予追究。

三、销售假药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销售假药罪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任何刑事辩护词都由以上几部分组成,但委托专业的律师做辩护人的话,律师轻易不会做无罪辩护,因为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是不会提起公诉的,若辩护人坚持做无罪辩护,辩护人应该将本人认为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在辩护词中陈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