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拘役案底可以消除吗

拘役案底可以消除吗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是《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到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因此,被判处了拘役刑罚意味着已经构成了犯罪,应当由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依法进行登记,是不能消除案底的。犯罪的时候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依法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TAG标签:拘役 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