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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主侵犯公民什么权利?

一、寻衅滋事罪主侵犯公民什么权利?

寻衅滋事罪主侵犯公民什么权利?

寻衅滋事罪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寻衅滋事罪自首有前科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表现的,人民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所以判刑多少年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目前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时,或者是强制性的占用他人的财产,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这在我们国家《刑法》第293条当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严重的扰乱我们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同时也会侵犯到他人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