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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寻衅滋事主犯

打架寻衅滋事主犯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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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主犯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说白了就是无事生非,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具体来讲,有几种行为,

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三、强拿硬要或者是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众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于这种情况的话,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说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话,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并处罚金,但是对于寻衅滋事的主犯怎么来处理?所谓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但是主犯和从犯是相对而言,我们国家刑法规定,对于从犯的话,应当从轻减轻或者是免除处罚,那么对于主犯的话,就应当按照其实际所犯的罪行来进行,定罪量刑,但是为了实现最旅行的均衡,在一个案件之中主犯的刑罚一般要高于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