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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发现刑事犯罪如何移送?

一、民事诉讼中发现刑事犯罪如何移送?

民事诉讼中发现刑事犯罪如何移送?

民事诉讼中发现刑事犯罪一般情况下应当裁定中止审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涉嫌犯罪的案件事实可能会对案件最终处理结果产生极大影响,为避免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的矛盾,应中止审理案件。”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民合法财产才可以作为股份进行投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控告或举报,人民法院有义务将相关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若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给予立案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民事案件的审理则要中止。

二、移送的具体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公民在处理一些民事纠纷到法院进行起诉,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的过程当中发现存在刑事犯罪情况,那么必须要将这样的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