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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公司税案

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xx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x庆实业发展公司和北京xx经典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已调查证实北京xx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一九九六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巨额税款﹐已涉嫌偷税犯罪。

刘晓庆公司税案

2002年4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于4月5日立案侦查。4月24日﹐根据获取的证据﹐依法对涉案责任人该公司总经理靖军(刘x庆的妹夫)和前任会计方利刑事拘留﹐5月12日北京公安机关正式逮捕了xx公司总经理、刘x庆的妹夫靖军,并将xx公涉嫌偷税漏税一案移交检察院。5月10日刘x庆妹妹遣散北京xx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6月18日对该案责任人冉一红(又名刘晓红﹐刘x庆的妹妹)刑事拘留。

2002年5月4日刘x庆因涉嫌偷税漏税,遭相关部门暂扣内蒙的传闻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刘x庆承认了自己目前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的调查。5月7日当日下午,深陷“税务风波”漩涡的刘x庆在北京五洲大酒店与记者见面。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采访中,刘x庆首次向记者证实:其所属的北京xx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账号已被冻结,而她本人也开始“享受”电话、外出被监控的待遇。其公司总经理、妹夫靖军一周前已遭拘捕。5月9日7日晚在北京神秘失踪的刘x庆9日在深圳海关露面。虽然刘x庆出关手续齐全,但海关人员仍不动声色地以“护照与实际年龄不符”为由将她留下。2002年6月20日,刘x庆因所办公司涉嫌偷税,在她的玫瑰园别墅中被公安机依法刑事拘留。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2003年1月2日刘x庆、靖军等五人涉嫌偷税罪一案,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正式受理此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2003年2月17日1月5日上午9时30分,受执法机关委托,北京市拍卖行将在北京京瑞大厦,对刘x庆及北京刘x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19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北京、上海和深圳市等地税务机关年前已调查终结,认定刘x庆及其公司偷逃税1458.3万元,除追缴税款外,同时加收滞纳金5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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