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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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一、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如身证份年龄有误的,应当提供出生证、邻居口供等其它能有利证明年龄的证据。

2、如果是聋哑人、盲人,可以准备残疾证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如果是自首的,应提供自首材料。一般可想投案机关索取。

4、如果存在立功的,可提供检举揭发的证据资料,立案及裁判等文书。可向相关办案单位索取。

5、存在精神疾病的,可依法出具鉴定证明。

7、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的,可出示谅解书;积极赔偿的,可出示相关单据等等。

以上只是针对几种常见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进行陈述的,实际上,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不限于上述几种,还有非常多,不同的情形,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资料。因此,这里就没有一项一项地进行细致的分析陈述。

对犯罪嫌疑人而言,要想获得从轻处罚机会的,除了诚恳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外,还可以通过立功、证明自己是胁从犯、中止犯等方面入手,只有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一般都可以获得从轻处罚。因此,有需要的,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亲属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专业刑事辩护进行咨询,不放弃任何一丝机会。

二、行政处罚如何正确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

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

第四,掌握好尺度。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想要从轻处罚的,需要缴纳相关的材料。包括相关犯罪者75岁以上的、聋哑人、精神疾病患者、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等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保护,审理机关可以进行相关的轻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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