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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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结果犯?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结果犯?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结果犯?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结果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违法所得规定是需要没收违法所得。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

二、如何区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背信经营行为?

正确区分本罪与一般背信经营行为的界限,主要应从三个方面考察:

(1)看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即使对其亲友所进行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2)看行为人通过实施背信经营行为而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如果行为人的背信经营行为未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达到重大的程度,就不能以本罪论处。数额是否巨大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因为本条中并无行为人非法获利及其数额大小的规定,而只有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背信经营行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损失的规定,因此,划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标准之一,应为行为人实施背信经营行为而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或特别重大。

所以只有当当事人他主体身份是符合此罪的,并且客观上它一定是侵害到了国家财产权益,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损失,而且是因为他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一些经营活动交给了自有自己的亲友亲友获利,但是国家的财产却获得了损失,这种情况才能够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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