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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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

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

死刑立即执行其实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二、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在7日之内使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执行命令由最高法院签发,为避免冤假错案,需要进行死刑的案件的审讯会更加严谨。经过多道程序,还需要验明身份,防止错杀。死刑是不得进行游街示众,但会将结果公示。最后家属领取骨灰。有诉讼需要可以在本站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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