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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司法鉴定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司法鉴定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不论是交通意外事故还是医疗责任事故,只要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损害我们都有义务对其进行赔偿,而赔偿的标准主要依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而定。通常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以确认受害者的伤残级别,然后再根据其级别的补偿标准对其进行赔偿。那么伤残司法鉴定等级的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一、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综上所述,伤残司法鉴定等级总共为十级,一级为伤残最严重而十级为最轻。虽说每一级别的伤残其赔偿标准都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大同小异,如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都是加害者需向受害者赔偿的项目。具体的赔偿办法当事人可私下协商解决,也可交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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