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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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会退还给我吗?

取保受审是限制而不是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是在诉讼阶段的一种强度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人想要申请取保候审,需要选择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的方式,想要选择提交保证金,但是保证金还会退给我吗?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会退还给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要强调的一点是,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会直接缴纳到公安机关的账户,而是会要求你缴纳到银行指定专用账户,并不是这部分钱缴纳后就属于公安机关了。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就将没收保证金,并且根据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面临严重处罚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就应当退还保证金。在解除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的同时,就会通过法定程序通知制定的银行将缴纳的保证金退还。由此,我们能够了解到,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目的不是为了收取这部分资金,收钱不是目的,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才是目的,通过保证金来限制或约束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做到随传随到,便于查明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