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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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取保候审人失踪怎么办

一、一般取保候审人失踪怎么办

一般取保候审人失踪怎么办

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如果被害人曾经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保证人还有赔偿的责任,如果符合通缉条件,公安可发布通缉令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对于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关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国家司法资源的投入有重要作用。

二、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取保候审通常有两种方式,一般是担保人以自身作为担保,并且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另一种方式是以缴纳保证金来进行担保,该方式一般收取的保证金的具体数额会依据案件的轻重来进行收取。一般在取保候审当中是不能两种方式结合一起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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