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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批捕的案件是否由公安执行?

法院批捕的案件是否由公安执行?
律师解析:法院批捕的案件由公安执行。法院批捕的案件也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虽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逮捕的这种权利,但是在人民法院批准逮捕之后,当然不是由法院直接去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刑事自诉类的案件才是由人民法院批捕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