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列表

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募集资金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以上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实践中,行为人经常采取的方法有:虚构经营业绩,伪装企业经营有方,效益良好;先期斥巨资(一般也是诈骗所得)收买新闻媒介,为企业提高社会知名度吹捧,制造名企业效应,罩上炫目光环;向社会公益事业投入赞助,大肆寓所,塑造“形象”;租借高档办公设施,精心装潢,大张旗鼓搞各类庆典,展示公司“实力雄厚”;不惜用“糖衣炮弹”贿赂地方官员,谎称得到有关部门领导和部门同意,借以狐假虎威,显示有来头、有靠山;编造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计划,伪造有关批件,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打着兴办“高精尖”高科技企业或者集体企业的幌子,以优厚的红利昨为诱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TAG标签:非法 集资 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