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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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1)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而组织其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1、根据股东所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可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3、根据公司的内部管理系统,可将公司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本公司也称总公司,它是管理其全部组织的总机构。分公司是指本公司所辖的分支机构。特别说明:《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企业是指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利润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一切盈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所有制性质和自身组织形式,将企业分为公司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均可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3)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或者行政命令成立的,从事社会各种公益活动,拥有独立的经费或财产的各种社会组织。如中央和地方的新闻、出版、电影、博物馆、剧院、各类学校、科研、医药卫生等单位

(4)机关是指行使党和国家的领导职能和保卫国家安全职能的政治组织。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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