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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刑法第30条规定了,因为民间纠纷所引发的一些比较轻微的故意伤害类型的案件,实际上经过双方的同意,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按照调解的程序来进行一个处理,这就意味着不需要再将这个案件移送给检察机关来进行起诉了。刑法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首先,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其次,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二、法律依据: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遵循迅速调查取证,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准确鉴定,严格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所遇到的一些具体的故意伤害类型的案件,一般情况下认为都是需要走公诉的程序,也就是最终会送交到法院来进行定罪量刑,但实际上,如果是双方都存在着过错,并且是民间所引发的一些纠纷的话,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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