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治安管理/列表

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定罪?

一、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定罪?

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定罪?

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因此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毁坏他人财物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毁他人财物若是数额达到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的,那么是违法行为,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来说在毁坏他人财物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就会立案追诉,或者是毁坏三次以上的,都会被立案追诉,一般是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TAG标签:人财物 定罪 损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