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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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

1、委托律师的委托协议(包括原告、被告)

2、授权委托书(包括原告、被告)

3、民事起诉书

4、民事又起诉书

5、代理词(原告)

6、民事答辩状(被告)和反诉状

7、民事再审申请书

8、民事申诉状

9、参加诉讼的申请书(包括第三人)

10、管辖异议申请书

11、诉讼管辖协议

12、诉讼管辖异议书

13、财产保全担保书

14、调查证据申请书

15、先予执行担保书

16、民事撤诉申请书

17、证据保全申请书

18、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19、延期审理申请书

20、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

21、支付令申请书

22、支付令异议申请书

23、公示催告申请书

24、强制执行申请书

25、执行和解协议

26、执行异议书

27、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28、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9、先予执行申请书

30、延期审理申请书

31、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书

32、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33、复议申请书

34、宣告失踪申请书

35、宣告死亡申请书

36、回避申请书

37、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38、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申请书

39、证人语言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当中,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应的文书,但并不是所有的文书都会提交到法院,而需要提交什么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一般在打官司的是授权委托书是需要的,起诉状和答辩状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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