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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有什么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手里的财富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近些年车辆的购买量在不断地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有了自己的汽车,对于自己的爱车人们更是想尽办法来保护它,会给汽车买保险等,一旦车辆发生了毁损或者丢失,人们就会通过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有什么规定?

一、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相关法院的选择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由此可见,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二、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将得不到法院保护,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一旦车辆由于车祸事故还是其他原因导致了损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公民,就应该立刻想到要用法律系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走法律的程序也就是通过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来解决自己的纠纷和问题,切记不要意气用事,依靠着蛮力去解决类似的事情,要相信法律是站在广大人民的利益面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