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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年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年龄

一、《民法典》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下调到八周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儿童的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龄阶段儿童的水平。此阶段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独立实施某些民事行为,并且能对自己的一些行为作出独立判断。年龄下限的下调,有利于尊重这一阶段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有哪些亮点?

1、明确胎儿利益保护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再次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上述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中都有规定,此次《民法典》中再一次强调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保护义务,以强调作为父母和成年子女的家庭责任,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

3、扩大监护对象范围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大家应该知道了《民法典》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按照《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的年龄从之前的十周岁下调到八周岁,这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的进步及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这样规定,有利于更好的保护这一年龄的的儿童的合法权益,尊重其自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