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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撤销后怎么执行?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撤销后怎么执行?

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撤销后怎么执行?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撤销后无需执行。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合同

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

三、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是什么?

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签订后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以及签订合同时的状态来作出判断,若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方式签订合同的,将会构成可撤销合同,此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就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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