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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公私财物行政判决的规定是什么?

毁坏公私财物行政判决的规定是什么?

一、毁坏公私财物行政判决的规定是什么?

最低是五日的拘留,并且判处罚金,对于情节一般的故意毁坏行为,会被判处七日左右的拘留,罚金两百元左右。故意毁坏行为若是导致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后果,此时会被判处十五日左右的拘留,罚金最高一千元。

公职人员故意毁坏财物构成犯罪的一般都会被开除公职的,同时达到立案标准,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故意破坏他人财产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赔偿。

二、毁坏他人财物构成什么罪?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就是不构成犯罪。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9条的规定拘留、罚款。”

那么第二,这构成刑事犯罪。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那么他就构成了犯罪。那么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了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了或损坏公私财物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数额较大”一般是一万以上不满五万;“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如果构成犯罪,则涉嫌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行政判决是5日的拘留,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立案标准是五千元,涉案金额在五千元以上,可以按照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在五千元以下,不构成犯罪,但是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