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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一、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无效的情形有:借贷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借贷合同当事人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借贷合同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哪些情况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企业之间存在借贷关系,那么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借贷合同的,这样可以保证双方都按照借贷合同当中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义务,但是并不是任何情况之下借贷合同都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若企业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到其他人的合法利益,将会导致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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