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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能否认定为买卖合同

定金合同能否认定为买卖合同

一、定金合同能否认定为买卖合同?

定金合同是不能认定为买卖合同的,因为定金合同属于主债权债务的一种担保合同,不能成为主合同。定金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合同的消除而消除;

2、定金的设立是实用的。定金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只有当事人约定定金,没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无法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实际向对方交付定金,才能成立定金;

3、预付定金。合同成立后,不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作用。因此,定金是预付的;

4、定金有双重担保。同时担保双方的债权。也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定金合同的内容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4、内容合法,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5、已经实际交付定金。

三、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 二者定义不同。

定金指的就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一定金钱来作为担保,订金只是单方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买家交付订金通常会被认为交纳的预付款,买方和卖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都不会出现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交纳的订金可以返还。

2、 二者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适用于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这类合同以金钱为给付,可以是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3、 二者的作用不同。

在定金给付后,则会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订金是在给付后,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情况,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4、 收取的金额不同。

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订金也是由双方约定,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5、 二者的功能不同。

定金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定金收受方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金额,定金直接退回即可。

定金合同跟主合同还是有区别的,签完定金合同以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定金。不过,买家交付的定金最多不能超过买卖合同标的额的20%,交了定金及意味着不能毁约,否则,买家不能要求卖家退定金,卖家毁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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