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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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在伤者出院后一直拖着不去理赔怎么办?

肇事方在伤者出院后一直拖着不去理赔怎么办?

肇事者一直拖着不去理赔,可以对其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或向本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车祸出院后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财产直接损失。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够部分按照责任比例由车主或责任人进行赔偿。对车祸的伤者进行理赔,并不是全额赔偿的,此时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人员对事故进行鉴定、勘验,在根据提供的证据和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划分,对伤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车祸出院住院费谁出

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行垫付医疗费,而日后则可以向责任人追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方一定要积极的赔偿,在伤者出院之后是需要及时的协商赔偿事项,而不是选择拖着一直不处理,这对于本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对于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并提供自己花费的所有费用,以及还有交通事故给予的责任认定书,这样才能获得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