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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抵销的要件有什么

民事合同抵销的要件有什么

一、民事合同抵销的要件有什么?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3、互负债务的债权均届清偿期。

二、合同抵消后需要注意履行哪些附随义务?

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

2、说明义务。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

3、协助义务。

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目的能顺利实现的义务。

4、照顾义务。

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

5、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又称忠实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合同关系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义务。因为在合同订立时,为了使对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三、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见,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方面的要求才可以抵消合同,合同抵消后也会造成权利义务的终止。但是,当事人还是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履行相关附随义务,比如保密义务,协助义务,通知义务等,附随义务要根据交易习惯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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