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失职失责责任如何划分 法录帮 判决执行 3.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疫情失职失责的责任,由负责疫情防控的主要领导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标签:防控 失职 诉讼仲裁 疫情 失责 划分 判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