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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公证

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公证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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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公证吗?有什么意义吗?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条规定,突破了以往当事人申请登记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登记部门一般收取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强制公证的惯例做法。
因继承、受遗赠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是否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相关材料?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手续或者技术层面的问题,无关宏旨,但其实质上是与公众利益休戚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条件的重大问题。是否需要公证,既涉及手续繁简、便民与否的问题,也涉及审查不动产登记材料真实与否的责任归属问题,自然还有绕不开的利益问题。
以上是关于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公证吗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