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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在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方面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的操作多种多样。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应出庭而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以前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条款,司法机关对于证人不出庭无可奈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也就是说,新法对应出庭而不出庭的法律后果规定有三种:强制到庭、训诫与拘留。

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尤其是强制到庭后继续无正当理由不提供证据的证人予以一定的处罚是必要的,因为有的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对正确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律明确的处罚方式是轻则予以训诫,重则予以短期治安拘留。

总的来说,当需要求证人出庭时,证人可以出庭应诉,如果证人不想出庭作证,也可以直接拒绝。毕竟,证人往往不愿意让相关人员知道是什么。谁这样做,都是为了保护他的人身安全。证人出庭的程序只需要按照法官的安排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