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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一、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1、世界各国确立的国家赔偿标准的文章" target="_blank" >国家赔偿标准,大致有三种模式:一是有限赔偿,即赔偿低于实际损失,又称抚慰性赔偿;二是等额赔偿,即按照实际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又称补偿性赔偿;三是惩罚性赔偿,即在等额赔偿的基础上,对于国家机关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给予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2、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19.72元也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度日平均工资,较年增加19.03元。刑事补偿法》规定:“对于拘禁应支付的补偿金按照如下规定,依照其羁押的日数,依照其羁押的日数,以日元以上所规定的金额以下的比例所算出的金额。

3、这里所说的“所规定的金额”为:补偿请求原因事件所发生的年度的一级最低工资额的5倍。同时韩国的最低工资额是由劳动部长官根据最低工资委员会议的决定来作出。还规定,法院不仅要对受害人所受到的羁押种类、被限制自由的时间,以及被采取措施期间的可得利益的损失(肉体和精神)等因素进行考虑,同时要考虑是否存在检察院、法院、警察的故意和过失行为等,最终确定补偿金额。

3、我国目前的赔偿标准,基本上还停留在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活和生存所需的初级阶段,而非等额、充分地给予受害者赔偿。因此,被谑称为“补发工资”,实不冤枉。这种国家赔偿,是有限的、抚慰性的、象征意义上的赔偿,既未达到等额、补偿性赔偿的要求,更未确立出惩罚性赔偿。因此,按照这一标准确定的赔偿数额,必然给人“钱太少”的印象

4、国家赔偿法》,增加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赔偿范围窄和赔偿标准低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并不能替代等额赔偿、惩罚性赔偿,一则因为立法将精神损害赔偿限定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是相关司法解释将其数额限制在“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三是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具有一定惩罚性,但它并非立足于等额赔偿或对国家的惩罚性赔偿,与后两者在性质和功能上仍有不同。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按照国家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精神损害赔偿限定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不能代替等额赔偿和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