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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放门卫丢失谁的责任?

一、快递放门卫丢失谁的责任?

快递放门卫丢失谁的责任?

(一)快递公司责任: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门卫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业主责任: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门卫签收快递,快递公司没有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也就是说除非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曾经特别标注了有此项服务。或者曾经有业主要求过,物业公司也同意,并且双方针对此事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让物业代收快递的行为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受托人的赔偿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快递被别人拿走了谁负责?

如果是经过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快递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将快递交给其他人造成丢失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三倍运费的赔偿或者是保价之后的赔偿;如果得到同意了的话与快递员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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