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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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动车不能带哪些东西

坐动车不能带的东西如下:
一、行李限制。旅客携带行李免费重量,大人20公斤,小孩(包括免费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
二、危险品、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狗等),都不能带入车内。
三、便携物质限制。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四、刀具限制。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请勿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坐动车不能带哪些东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