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人身侵权/列表

分手造成伤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分手造成伤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分手造成伤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只有在对方未经你的许可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危害了你的人身权才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分手是私权自由,情侣关系不像登记婚姻那样是法律承认的人身关系,法院不会因为一方情感伤害受理你们的纠纷。因为恋爱双方均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自由恋爱,这本身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如果谈不拢,双方分手,这本身也是婚姻自由的表现,因此,不需要赔偿。如果要求给赔偿这就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原则。

二、同居期间财产债务如何处理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下列财产,可以认定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同居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谈恋爱期间不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因此不能以分手造成精神方面的损害而要求赔偿,但是如果造成了财产或者身体的损害则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男女恋爱关系期间有些财产和债务也是可以成为共同财产的,这部分财产双方分手的时候要依据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分割。

TAG标签:分手 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