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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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

一、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要件

1、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条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们造成的损害便可不了了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医院,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无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就是指年龄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话,那么此时也是不承担相应责任的,而是尤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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