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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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算侵犯肖像权吗需要怎样界定

一、整容算侵犯肖像权吗

整容算侵犯肖像权吗需要怎样界定

对于整容,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法无明文不定罪”的原则,整容行为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是无可厚非的。

也不能将这种行为定性为侵权。”整容之后,调整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各种有效证件,经国家行政许可就可以。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他以自己的名义活动,自己承担责任就不涉及侵权。

相反,如果“盗版者”冒名顶替,以他人名义从事营利或犯罪活动,就侵犯肖像权,“正版”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侵犯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其他法律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肖像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关的公民对自身的面目进行整容的,只要不利用他人名称进行活动的,则不构成我国的相关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规定,相反利用他人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的,我国的相关当事人可以诉讼对方侵犯自身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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