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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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是否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科技发展时代里,能拍照或摄像的手机已非常普及,“随手拍”是人们每天都会做的,吃饭拍,逛街拍;这样随便拍照无疑会让一些人产生一个疑问,这会不会涉及到侵权的问题。而“随手拍”是否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也成为公众关注和争议的焦点。

“随手拍”是否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随手拍是否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一、在公共场合拍摄不文明行为,是否侵犯被拍者的权利

目前并无专门针对这种随手拍行为的法律。但在公共场合拍照或者拍视频应该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通过正常的手段记录事实本身,而不特别针对某个人;二是被拍者有权以合理合法的方式阻止针对其个人的拍摄行为。

二、什么样的拍摄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允许被拍摄,包括公民个人住所等,像拍摄儿童隐私部位起码是侵犯隐私,当然视其后续行为还可能涉嫌猥亵儿童。

事实上,大多数随手拍行为是在当事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而拍客们也多不是为了摄影爱好,而是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甚至以此谋利。包括微博、商业视频网站在内的网络服务商以及一些媒体都为拍客提供了发布的平台。

三、未经允许在网络平台公开,会不会对当事人构成侵权?

在网上即便呈现客观事实,也有可能侵犯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乃至人格尊严。特别是儿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在公共平台发布更应该进行模糊处理。

四、知名视频网站和一些媒体直接将画面呈现。这是否构成新闻侵权呢?

媒体在使用这些可能未经拍摄者同意或者以非正常手段拍摄的视频时,应该对事不对人,尽可能避免直接呈现被拍者的脸部,对未成年人则一律要进行马赛克处理。

无、谁该承担拍客行为带来的侵权责任?

法律专家分析指出,一般来说,拍客侵权行为不是拍客单一行为造成的,而是多个责任主体共同造成的。在这些涉嫌侵权的案例中,拍客本人、网络服务商、新闻媒体共同造成了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

鉴于拍客侵权目前主要是通过网络或者新闻报道的方式,如此造成的侵权,有审核义务的网络服务商和新闻单位更要承担侵权责任。责任承担方式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已有具体的规定,拍客侵权所承担的责任也主要是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几种责任承担方式,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所以说,“随手拍”是每一个公民的自由权,但如若“随手拍”出来的照片侵犯了别人隐私权和肖像权,让别人生活产生困扰,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会上升为一个法律问题了,拍客要承担被侵犯者的一切责任。不过,侵权行为也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对入镜的陌生人进行马赛克处理就可以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