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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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肖像权侵犯的惩罚手段有哪些?

在明星面临的侵权事件中,肖像权被侵犯的占了大多数,一些不法商家未经明星本人同意,就使用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行为。明星可以向其索要赔偿,或者向法院直接诉讼,要求法院惩罚对方。那么,对于肖像权侵犯的惩罚手段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做个具体了解。

对于肖像权侵犯的惩罚手段有哪些?

一、对于肖像权侵犯的惩罚手段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综上所述,侵犯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侵害人不构成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肖像权侵犯的惩罚手段有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一般来说,法院都会判决被告向明星支付一笔经济赔偿,具体金额可以根据侵权程度、造成社会影响大小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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