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侵权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其他侵权/列表

员工侵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理?

员工侵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理?

一、员工侵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理?

侵害公司名誉权,可以起诉这一个员工,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对公司的声誉,甚至是对公司实际的业务的开展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请求员工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让员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恢复公司的名誉。

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公司作为法人单位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至于泄露商业秘密则是触犯了刑法,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该员工泄露的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二、员工的侵权责任如何归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无过错责任原则

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目前法律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形主要由:

(1)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行为侵害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时,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6)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排污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犯公司名誉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责任规则所遵循的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来说,只要有加害行为存在,造成了损害的事实,不管是否是行为人的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TAG标签:侵害 名誉权 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