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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公司拥有名誉权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民法总则规定公司拥有名誉权吗?

一、《民法典》规定公司拥有名誉权吗?

公司拥有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法人是有名誉权的。

二、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179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可见,侵犯法人组织的名誉权依然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并且,从公司成立之后,甚至直到倒闭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名誉会影响到在消费者心目当中的地位。先博得一个好的名誉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这样一来的话公司才能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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