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毁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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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罪侵害名誉权的性质是否相同

一、造谣罪侵害名誉权的性质是否相同?

造谣罪侵害名誉权的性质是否相同

造谣罪和侵犯名誉权的性质是不同的,构成造谣罪是情节严重的需要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造谣诽谤犯罪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一)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二)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造谣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三)主观过错要求不同。造谣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二、网络造谣罪怎么处罚判刑?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侵犯名誉权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如今的网络造谣诽谤行为几乎是一种肆无忌惮的状态,一部分网友甚至就因为一句话,随随便便的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和造谣更是全凭一张嘴,根本上还是因为一般的造谣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侵害名誉权不一定会构成造谣罪,但造谣肯定会损坏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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