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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性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性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场所外就是公共场合,在公共场合是禁止喧哗打闹的以及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这些行为是很可能导致其他人受伤,这样就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根据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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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签合同,咨询下新入职不签试用期合同

这个公司的规定是违法的,劳动者不应该去入职。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口头约定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这样的用人单位工作,其合法权益难有保障。《劳动合同法》关于新入职不签试用期合同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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