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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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空坠物违反哪些责任

一、在高空坠物违反哪些责任

在高空坠物违反哪些责任

高空坠物是特殊的侵权的违法行为,高空坠物是建筑上的物体坠落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者造成他人的财产受损的侵权行为,作为侵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在赔偿的问题上有争议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综上所述,高层建筑坠落物可能对路人造成伤害。近年来,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从高处坠落可以判定侵权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不确定性,整栋楼的住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他们能自己证明没有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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