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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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停车高空坠物同时发生有什么处罚?

对于高空坠物的现象在我们国家是越来越多了,因为我们国家的国家建设已经非常的好了,高楼大厦也非常的多。高空坠物砸到车的情况也是有的,对于高空坠物砸到车的现象我们都知道肯定会进行赔偿。但是违规停车高空坠物砸到车我们国家如何处理?

违规停车高空坠物同时发生有什么处罚?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违法停车的处罚分三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以上均不记分。此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十八)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十六)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其实对于违规停车高空坠物我们国家会根据相关的法律处理,这两件事情同时发生的话也会分开进行处理。一方面是高空坠物另一方面就是违规停车。对双方都会要求相应的处罚。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对于违规停车和高空坠物一定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