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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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高空坠物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发生高空坠物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生高空坠物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生高空坠物的处理方法是应当及时的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方式要求赔偿。高空坠物的起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具有法定关系的人,都可以代死者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无过错原则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二、高空坠物怎样诉讼?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无过错原则"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高空坠物这种行为的话,必然是需要承担相对应的一些责任的,当然的前提必须是已经能够找到具体的解决侵权人,没有办法确定的话,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所有有可能加害的人都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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