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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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适用法律有哪些

高空坠物适用法律有《刑法》和《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意见提到,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明确了责任划分,并通过“四维发力”,织密了安全保障,全方位治愈“悬在城市上方的痛”。一维发力,高空抛物被确立为禁止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这一规定让拒绝高空抛物的倡议、口号,变成了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二维助力,损害责任准确追踪。

高空坠物适用法律有《刑法》和《民法典》。高空坠物刑事责任致人死亡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范围,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轻者判处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高空抛物导致了他人受伤,但是侵害人难以进行确定的话,一般由可能导致该伤害的建筑使用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