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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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狗咬人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1、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狗咬人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2、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居民家喂的狗,如果小孩到他家串门,或者在他门口逗这个狗,有可能把这个狗激怒,这个时候,这个狗有可能对小孩进行袭击,造成小孩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定受害人对这个伤害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是否构成故意,还需要作其他考量。只有在受害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或者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饲养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是第三人逗狗,狗被激怒而误伤了周围的人。作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第三人有过错造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免除责任。但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与第三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主张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再向第三人进行追偿;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

4、如果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着人了,原来的饲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搞清楚袭击人的这些动物,它们原来的所有人是谁,管理人是谁。而这往往比较困难,受害人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其中遗弃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是指动物的所有权人即使放弃所有权也要担责。遗弃行为不仅损害动物福利,而且因被遗弃动物自身存在危险性,严重威胁公众安全,因此确认原来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逃逸动物仅为脱离原所有权人的管理,但所有权关系没有发生变化,造成他人损害的后果仍应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5、如果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比如藏獒、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狗咬是饲养员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和狂犬疫苗费等,具体的费用是根据受害人的情况判定的。不过民事赔偿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的,双方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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