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财产侵权/列表

故意毁坏财物已经赔偿还需要判刑吗?

一、故意毁坏财物已经赔偿还需要判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已经赔偿还需要判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邮政法》第八十条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分子因故意毁坏财物而被立案侦查处理的,肯定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但根据毁坏财产的金额大小可以按照从重处理或者其它司法判决,当事人的辩护人可以根据相关犯罪事实来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况,并进行合法的轻罪辩诉或者无罪辩护。

TAG标签:判刑 财物 毁坏 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