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擅自更换材料要怎么担责 法录帮 人身侵权律师解答 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承揽人应当恢复原状,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在工作中应当以该原材料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因此造成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质量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修理、更换、减少报酬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TAG标签:材料 擅自 承揽人 人身侵权 担责 损害赔偿 #